当您无赔款续保的情况下,安达也会给您更加优惠的待遇。
投保范围
乘坐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领有营运执照以运载旅客为目的的交通工具出行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缴费方式
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一经确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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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 |
可供选择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
火车(含地铁)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 |
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
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 |
残疾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
注: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