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红双喜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通过银行、邮政储蓄等兼业代理销售的保障型保险产品。
保险责任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本附加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车、轮船,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的,按本附加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航空班机,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的,按本附加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的五倍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火车、轮船、航空以外的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按本附加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保险期间
本产品可以附加红双喜A、C款,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一致。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产品保险费的交费方式与主险合同一致,每份10元,可以投保多份,但是保险金额不超过本公司对本产品保险金额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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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介绍供参考,详细内容以正式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