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进入 · 设为主页
·
·
你可以拒绝学习,但你的竞争对手不会!
认识玉米田
保险半月谈
保险大视野
咨询留言
生活大通道
成为会员
合作代理
剪报资料下载
+ 网上视频学习
+ 网上音频学习
+ 保险增员秘诀
+ 保险行销秘诀
+ 个人成长秘诀
+ 保险管理秘诀
+ 保险培训秘诀
+ 会员下载频道
+ 客户服务频道
+ 财产保险频道
+ 保险聚焦频道
+ 保险知识世界
+ 展业服务产品
+ 玉米田开心地
+ 精英网上门店
+ 保险中介园地
搜索:  
邮箱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你的位置: 首页 >>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 投资型保险 >> 小康之家.华彩人生
 
小康之家.华彩人生
投保示例 条 款 费 率
www.ymt-mdrt.com 或www.bx365.cn 全球华人保险学习网
产品特色 保障全面, 增减自由 专家理财, 收益保证 缴费灵活, 追加方便 持续奖励, 特别优惠 灵活提取, 及时变现 账户透明, 一目了然 产品简介 1、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2、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以保险单所载为准。 3、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障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金额与给付时保单账户价值之和,本合同终止。 (二)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的保障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本公司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金额为保险金额的10%与给付时保单账户价值之和,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本公司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除下述第3条另有约定外,给付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金额与给付时保单账户价值之和,本合同终止。 (3)若投保人按本合同约定申请增加保险金额,本公司对该次申请前的保险金额部分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不变。对该次申请增加的保险金额部分,本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若被保险人于增加保险金额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对该次增加部分的保险金额按10%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若被保险人于增加保险金额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对该次增加部分的保险金额按全额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4、保险金额 本合同保险金额由本公司与投保人在投保时约定,保险单签发时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基本保险费年缴金额的20倍,且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本合同生效满一年后,投保人可申请增加或减少保险金额。 5、保险费 本产品保险费包括基本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 (1)基本保险费。基本保险费年缴金额应不低于1,000元,且不高于6,000元,具体年缴金额于投保时约定。投保人应于投保时及基本保险费约定缴费日按保险单所列明的方法缴纳基本保险费。 (2)追加保险费。若投保人选择缴纳的基本保险费年缴金额为6,000元的,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在每年(含首年)缴纳基本保险费的同时缴纳追加保险费,或者在每年(含首年)缴足基本保险费以后不定期、不定额地缴纳追加保险费,每次缴纳的追加保险费应不低于1,0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本合同有应缴未缴的基本保险费的,投保人在缴纳追加保险费前应先行补足应缴未缴的基本保险费,补足基本保险费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若投保人选择缴纳的基本保险费年缴金额低于6,000元的,不得追加保险费。 本公司有权改变允许追加保险费的条件。 6、持续缴费奖励。 若本合同生效满10年,且投保人每年均在基本保险费约定缴费日或其后的60日内缴纳基本保险费,则本公司于第10个保单年度结束后的首个结算日向保单账户一次性返还基本保险费年缴金额的20%,作为持续缴费奖励。 7、保单账户与账户价值 本公司为每一位被保险人建立保单账户,保单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1)保单账户建立时,保单账户价值等于已缴保险费减去相应的初始费用及首期风险保障费用;账户建立前,已缴保险费按本公司收到保险费当时的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如果存在该利息,则该利息计入保单账户; (2)投保人继续缴纳保险费的,保单账户价值按该次所缴保险费扣除相应初始费用后的余额等额增加; (3)结算保单账户利息后,保单账户价值按保单账户利息等额增加; (4)收取风险保障费用后,保单账户价值按收取的风险保障费用等额减少; (5)收取保单管理费后,保单账户价值按收取的保单管理费等额减少; (6)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根据年保证利率调升保单账户价值的,保单账户价值增加到调升后的金额; (7)给付持续缴费奖励后,保单账户价值按给付的奖励金额等额增加; (8)投保人部分提取保单账户价值后,保单账户价值按投保人实际提取的金额及按合同约定收取的"部分提取手续费"金额等额减少; (9)本公司因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申报错误,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更正保单账户价值的,保单账户价值变更为更正后的金额; (10)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后,保单账户价值直接降为零; (11)本公司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退还合同终止当月未经过天数所对应的风险保障费用的,保单账户价值按退还的风险保障费用等额增加; (12)若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保单账户价值的情形,保单账户价值按约定增加或减少。 8、利率说明 (1)结算利率。每月1日为结算日。在结算日本公司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参照本保险实际投资收益率,确定上个月的结算利率,并在结算日起6个工作日内公布。结算利率为日利率,保证不低于零。 (2)年保证利率。本合同的年保证利率为2.5%,年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为2.5%/365。本合同www.ymt-mdrt.com 或www.bx365.cn 全球华人保险学习网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回顶端]
请记得我们的域名:www.ymt-mdrt.com 或 www.bx365.cn
 玉米田保险之家 玉米田保险之家
   人寿保险公司 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 中德安联 平安保险 中国人寿 太平洋人寿 法国安盟保险 安联保险 皇家太阳联合
苏黎世保险 丰泰保险 中银保险 民安保险 天安保险 利宝互助保险 中新大东方人寿 国泰人寿
瑞泰人寿 首创安泰人寿 中国人保寿险 广电日生保险 中意人寿 中保康联人寿 中英人寿 信诚人寿
中法人寿 金盛人寿 光大永明人寿 中宏人寿 联泰大都会 海尔纽约人寿 招商信诺人寿 中美大都会人寿
海康人寿 恒康天安人寿 太平洋安泰人寿 美国友邦保险 太平养老保险 昆仑健康保险 瑞福德健康保险 中航三星人寿
华夏人寿 正德人寿 嘉禾人寿 长城人寿 华泰人寿 合众人寿 东方人寿 生命人寿
新华人寿 民生人寿 太平人寿 安联大众人寿 金盛人寿 泰康保险
    财产保险公司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 永安保险 天安保险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 美国美亚保险 都邦财产保险
渤海财产保险 阳光财产保险 安邦财产保险 永诚财产保险 华安财产保险 华泰财产保险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 中国太平洋财产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 人民财产保险
   其它公司 其它公司
保险理赔网
本站所有资源来源于互联网和会员交流,版权为原作者所有,请下载试用者二十四小时后删除. 试用后请购买正版的视频或资源。 若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提出指正, 我们将立即删除!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问题咨询 | 合作代理 | 软件下载 | 注册帮助 | 汇款方式
玉米田版权所有,受法律保护 法律顾问:广东省天穗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05047055号
email:ymt@ymt-mdrt.com 电话:020-84588202 传真:020-34500159
玉米田服务,只要您高兴
网络实名:玉米田 通用网址:保网  中文域名:www.保险网.com  域名:www.ymt-mdr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