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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30岁,职业类别:一类,为1岁儿子投保《新天寿2003》(保额5万,缴费20年,年缴保费4600元),同时附加投保《泰康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定期寿险》(保额4600元,年缴172.5元),每年应交保险费: 4772.5元。缴费期20年,总保费合计95450元,保障至100周岁。
若投保人在投保2年后,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保险范围内的残疾,可豁免本合同以后18年的保险费(共计82800元),其它保障利益继续有效。
若投保人在投保2年后,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可豁免本合同以后18年的保险费(共计82800元),其它保障利益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