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品名称
附加定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2. 产品前言
我是女儿,是妻子,是母亲。我是生活中的阳光! 多一点呵护给自己,阳光会更加灿烂。 无论寒暑为家庭为自己辉映一屋温暖阳光! 全力以赴营造幸福生活,关注自己,关爱家人。 让我们一同关爱女性健康,生命人寿特别推出[附加定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附约, 将令女性朋友在人生的重要时段有贴心的呵护。今天的决定会让生活的阳光更加灿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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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产品特色
保障范围广:保障的女性重疾种类33 种,另有多种专门针对女性的疾病保障。
定期保险:充分满足我们的人生规划需求。
保费低廉:以低廉的保费得到高额的重疾保障。 可附加在生命至福、生命至惠等多种主险上,为我们提供周全保障。
4. 保险利益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迟者为准)起九十日后,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界定的重大疾病, 且从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女性疾病保险金给付: 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迟者为准)起九十日后,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界定的女性疾病, 且从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付女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及女性疾病保险金给付均以一次为限。
5. 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
6. 投保规则
投保条件:本附约需附加于主保险合同后始生效,限女性投保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55、60 周岁 缴费方式:同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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