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1.支付相当低的费用获取高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2.可以附加在多种寿险之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经医生确诊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被保险人至确诊日后的第二十八天时仍然生存,则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投保年龄:30天至55周岁
投保举例: (产品组合:海康卓越理财万能险+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刘先生,现年35周岁,月收入6000元左右,有基本社保,结婚4年,妻子是一般职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2周岁。刘先生是家里主要的经济收入者。考虑到工作压力比较大,同时又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所以刘先生准备为自己购买一份重大疾病的商业保险,他投保了上述重大疾病与养老综合保险计划。 10万保额的海康卓越理财万能险(60周岁以后保额降低为1000元),年缴费3000元,缴费20年;附加10万保额的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缴费和保障均至55岁,年缴费672元;共计3672元。刘先生有如下的利益:
- 在55周岁之前首次罹患附加重疾约定的28种重大疾病,且自确诊日28天仍存活,则给付100000元;
- 罹患重疾领取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还有万能账户价值可以领取,例如53周岁时约59000元;
- 60周岁前享有不低于10万元的身故、全残保险金;
- 一生安康,期间没有发生部分领取,则届时可以有一笔祝寿金领取;65周岁时领取大约有86771元;
70周岁时领取大约有102496元; 75周岁时领取大约有121077元。
注释:上述万能险个人账户价值按照中等的假设结算利率进行演示,该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海康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海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www.ymt-mdrt.com 或www.bx365.cn 全球华人保险学习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