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保险公司因财政或意外天灾宣布倒闭,我多年的保费岂不是白交了?
回答:根据《保险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如果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因此,即使保险公司出现意外天灾或宣告破产,您的利益仍会得到一定保护。 www.ymt-mdrt.com 或www.bx365.cn 全球华人保险学习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