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限 5年,合同到期后可自主选择延长5--10年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故及全残保险金
1、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2、因意外事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两倍给付;
3、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事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三倍给付
满期生存保障
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