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育金 在18-21周岁期间,被保险人每年可获得等同于保险金额15%的生存保险金作为大学教育金,连续领取4年,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创业金 在25周岁,被保险人可获得等同于保险金额20%的生存保险金作为创业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婚嫁金 在30周岁,被保险人可获得等同于保险金额30%的生存保险金作为婚嫁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退休金 在65周岁,被保险人可获得等同于保险金额100%的满期保险金作为退休金,保险合同终止。
身故及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等同于保险金额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生命关爱提前给付 被保险人患末期疾病,经专业医生判断生命不足6个月时,给付等同于保险金额的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红利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根据上一个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于保险单周年日后将红利分配给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