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保障全面 涉及身故保险金、年金给付,全面规划您退休后的费用安排。
交费期限灵活多样 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交费期限,包括一次交清、10 年交、20 年交、交至 50 岁、交至 55 岁、交至 60 岁共 6 种选择。
20 年保证领取 充分保证被保险人权益,确保被保险人养老费用的解决。
投保条件 出生 60 天以上, 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投保
开始领取年金日 三种开始领取年金日期供选择,分别为从被保险人年满 50 周岁、 55 周岁或 60 周岁时的保单生效对应日 保险期间根据领取年金日不同,分别为至被保险人 70 周岁、 75 周岁、 80 周岁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前身故,本公司将按照身故时累计所交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中的较高值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部给付完毕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生存年金 本附加合同年金给付年限为二十年。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所选择的开始领取年金日,本公司将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按月给付年金予被保险人。
每月的给付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若被保险人在年金给付期内身故,本公司将继续给付年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二十年年金全部给付完毕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发生主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免除情形 2 、主合同发生退保或失效期间
若本合同有现金价值净额,本公司将退还其现金价值净额,保险责任终止;但主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不退还现金价值净额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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