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投保规定:
投保年龄:投保本附加合同时,投保人年龄必须为十八周岁至五十周岁,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必须为出生满三十天至十六周岁。 保险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主合同的缴费期限届满;
(2)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24时。
缴费期限:比保险期间少一个保单年度。
缴费方式:同主合同
保障利益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限内,若投保人发生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后的下一个缴费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应缴纳的保险费。
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作已支付的保险费,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保险责任(投保实例)
安先生,30周岁的男性,为自己出生满30天的儿子投保太平洋安泰人寿的999还本两全保险,保额100000元,缴费20年,年缴保费8240元,并同时投保了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缴费19年,年缴保费147.50元,年缴保费总共为8387.50元。
如果安先生在儿子5周岁时不幸身故或全残,则从下一个缴费日开始,其为儿子投保的999还本两全保险以及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每年需要缴付的8387.50元保险费将由本公司代为缴付,999还本两全保险以及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投保人的身故或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者,本公司不负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对于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投保人故意自致的伤害;
3、投保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或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
4、投保人犯罪、拒捕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5、投保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6、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恐怖主义行为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期间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自发生责任免除情形的当日24时起,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本简介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 www.ymt-mdrt.com 或www.bx365.cn 全球华人保险学习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