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保障全面,贴心呵护
涵盖“重疾、身故、全残、生存”全方位保障的最新理念少儿产品
重大疾病,全面保障
“宝贝无忧”提供多达27种常见重大疾病的保障
创业基金,伴随成长
为您的子女在25周岁时规划一笔可观的财富,以备深造、创业之用
简易投保规定:
投保年龄:30天—17周岁
承保金额:最低2万元
缴费方式:年缴、半年缴、季缴
缴费期限:10年、15年、缴至25周岁
保险期限:至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24时
涵盖27种重大疾病的贴心关爱:
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3、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4、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5、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6、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7、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8、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9、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0、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仅对申请保险金时年满三周岁的被保险人予以理赔)
11、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仅对申请保险金时年满三周岁的被保险人予以理赔)
12、瘫痪——永久完全
13、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4、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5、严重III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16、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17、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仅对申请保险金时年满三周岁的被保险人予以理赔)
18、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9、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0、川崎病
21、经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HIV)感染
22、脊髓灰质炎
23、严重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
24、1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25、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残疾)
26、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永久丧失
27、严重哮喘
其中第1种至第19种采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7年3月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的重大疾病种类及定义,第20种至第27种为本公司自行增加的八种重大疾病。
投保实例:
安先生,30周岁,事业有成,已婚有子。
他为自己4岁的儿子投保本计划,保额5万,缴费10年,年缴保费3900元,平均每天10.68元,从此安先生的儿子将拥有“宝贝无忧”全面的保障。
具体保险利益说明:
重大疾病给付:
如果安先生的儿子于保单生效日起九十天后确诊首次患本计划所述的任意一种重大疾病,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50,000元以补偿医疗支出,本计划效力终止。
身故或全残给付:
如果安先生的儿子不幸在25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可获得保险金50,000元作为身故、全残赔偿,本计划效力终止。
满期给付:
如果安先生的儿子平安成长至25周岁,就可领取满期保险金50,000元以备深造、创业之需,本计划效力终止。
责任免除:
若本计划中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受益人对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故意自致的伤害;
3、 被保险人自本计划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或本计划最后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4、 被保险人参与殴斗、犯罪、拒捕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6、 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恐怖主义行为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期间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若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者,本公司不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因输血所致病毒感染者除外,详见附加宝贝无忧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第十二条第21款);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注:对于由本计划生效前已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或已患的疾病(或症状)或其复发所致的重大疾病,或于本计划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九十天内被保险人所患的疾病(或症状)或其复发所致的重大疾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自发生责任免除情形的当日24时起,本计划效力终止,本公司将退还本计划当时的现金价值,但若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则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本简介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I-DM-SH-07-46B www.ymt-mdrt.com 或www.bx365.cn 全球华人保险学习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