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 承保年龄为18到55周岁。 ■ 附加于信诚保险寿险主合同中,多项保障年期可供选择,最高可达65周岁。 ■ 保障年期至缴费期满。 ■ 本计划的保障范围涵盖下表所列的多种妇女疾病、妊娠并发症、身故及受保儿童的先天性严重。
保险利益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享有以下4项保险利益: ■ 妇女疾病保障: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或最以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后首次患有妇女疾病,可获得本计划保险金额20%的给付,以一次为限。但以下情况例外: ●若被保险人首次患有乳房原位癌或乳癌而且在十二个月内接受乳房切除手术,除可获得上述妇女疾病保障外,还可获得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10% ●若被保险人首次患有子宫颈原位癌,可获得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10%的给付,但以人民币5000元为限;若被保险人再次患有其他妇女疾病,可获得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20%扣除因子宫颈原位癌已给付保险金额扣的余额。
■ 妊娠并发症保障: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或最以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0个月后患有妊娠并发症,可获得相应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 新生儿先天性严重疾病保障:若受保儿童[在合同生效日或最以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0个月后分娩的孩子]在生出后12个月内确诊患有新生儿先天性严重疾病,可获得相应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 身故保险给付:若被保险人天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受益人可获得本计划保险金额的给付,如被保险人之前已得到上述1至3项的给付,则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额后的余额。
责任免除 ■ 详细内容请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www.ymt-mdrt.com 或www.bx365.cn 全球华人保险学习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