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险为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保险。
办理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毁损,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的费用而无法追回的经济损失,保险人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限额内计算赔偿。
每次赔款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本附加险条款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为准。
费率:15% - 30% 保费 =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 × 费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