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被保险车辆在中国境内被盗或被劫而引起在法律上应向中国海关缴纳关税的经济责任,本公司直接将应课税款赔付给中国海关,赔付金额最高不能超过本车身保险金额。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将不负责赔付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1、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出售车辆,不论合法与否。 2、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而使车辆被盗或被劫。 3、因违犯中国法律而致车辆被中国政府没收。 4、被保险人逾期不付应付的保险费。 5、车辆失踪。
三、赔偿处理手续:
1、当一旦发生被盗或被劫时,被保险人应尽早通知当地公安机构立案侦查,同时也要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必要时,被保险人需协助本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查及提供一切情况。 2、 被保险人须会同本公司参与海关对保险车辆的估值程序。 3、被保险人应同时向本公司提交下列文件: A.保险单正本。 B.车辆的国内行车证副本。 C.公安局立案证明及其他有关必要证明。 D.海关向被保险人发出的征税或保证金通知书。
以上文件如有必要,应多备一份在车辆之外存放,当海关正式要求被保险人征纳关税时,保险公司将及时作出赔付的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