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附加条款保险责任有效期间,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外旅行期间在主合同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列明的旅游线路内,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严重受伤或罹患突发性重病时,经保险人委托的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简称“救援机构”)确认被保险人需要以下救援服务时,向被保险人提供以下救援服务,并由保险人在本附加条款相应的保险金额限额及范围内承担费用:
(一) 紧急医疗运送 1、 将被保险人运送到距保险事故发生地最近且具备适当医疗护理条件的所在地医院; 2、 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保险事故发生地医院的医疗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及时充分的医疗救助时,被保险人将被转运到其他医疗条件合适的所在地医院或者邻近国家的医院。该次医疗运送责任终止。 3、 在运送过程中,因病情需要,救援机构将派遣医护人员护送被保险人。 4、 对被保险人的紧急医疗运送手段,以在保险事故发生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手段为限。若以空运为转运方式,一般使用正常航班。若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必要并经保险人认可,可以包机或者使用医疗救护专用机运送被保险人。
(二) 紧急医疗送返 1、 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伤势或病情已稳定,救援机构将安排被保险人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如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必要,可以在转运被保险人回中国境内过程中提供医疗护送。 2、 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伤势或病情允许,救援机构将根据被保险人的指定安排其回中国境内的国际机场。若未指定或者不能指定有关地点,被保险人将被送至离其中国境内日常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如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在抵达中国境内时需入院治疗,被保险人将被送到上述国际机场所在地被保险人指定的任意一家医院。若被保险人未指定或者不能指定有关医院,被保险人将被送至保险人指定的医院,该次医疗送返责任终止。 3、 如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允许其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国境内,被保险人应使用其开始旅行时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若被保险人所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由于救援过程而过期失效,救援机构将承担被保险人的回程机票费,惟被保险人需把原始回程机票给付救援机构。若被保险人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被保险人从所在地返回中国境内的单程机票费由被保险人自负。
(三)以上救援服务所需的费用(除被保险人自负费用外)经保险人核实确认后直接支付给救援机构,费用总数最高以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所载的本附加条款保险金额为限。倘若实际费用超过本附加条款的保险金额,则超出部分由被保险人或其亲属自行与救援机构结算。
本保险项下,救援机构根据被保险人身体状况或治疗需要,并参考被保险人主治医生建议,有权决定运送或送返的手段和目的地。运送和送返手段包括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必要的运输工具。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仅限于以上医疗运送和送返费用,包括救援机构安排的运输、运输途中医疗护理及医疗设备和用品之费用。保险人不保证救援机构及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
(四)任何未经救援机构批准并安排所发生的费用,保险人不负责支付。若在紧急医疗情况下,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旅伴处于某种原因无法通知救援机构,保险人将有权根据投保人所选择的保险计划,以及在相同情况下由救援机构提供或安排服务所需要的合理的费用标准就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相关费用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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