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财产 第一条 凡座落或存放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地点,依法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即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 (二)房屋内装璜、家具、用具、床上用品、服装;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向他人租赁、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一)项所列财产,保险人予以承保。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二)至第(三)项所列财产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用品,保险人亦可予以承保。
不保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之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有价证券、票据、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其它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所销售的商品; (五)烟酒、食品(米、面除外)、药品、化妆品; (六)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像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七)移动电话和便携式电脑; (八)违章搭建的建筑或设施装置; (九)被保险人非法占有、持有的财产; (十)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 由于火灾、爆炸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免除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或间接物质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地震; (四)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无论内在或外来)、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五)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前述人员勾结、怂恿他人作案所致的损失; (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自燃、自然损耗; (七)工艺不善、原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 (八)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其他损失。
第五条 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损失,以及其他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期间 第六条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为5年,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第七条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本保险按份出售,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0000元;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财产的总保险金额为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乘以实际投保份数;但总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三)在保险责任期间,如投保人减少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减少,减少额为减少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
保障金的确定 第八条 投保人以缴纳保障金的形式投保本保险,不需另行缴纳保险费。 (一)如投保人投保一份本保险,其应缴纳的保障金为10000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其应缴纳的保障金总额为一份本保险应缴纳保障金乘以投保份数。
第九条 保障金应于投保时一次性缴纳。
满期给付金的确定 第十条 在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后,不论保险人是否支付过保险赔偿金,投保人均可按下列约定领取满期给付金。
第十一条 每份保险的满期给付金按如下公式计算: 满期给付金额=10000+10000×[(R0+0.27%)×T0+(R1+0.27%)×T1+(R2+0.27%)×T2+……+(Rn+0.27%)×Tn]÷365 其中:R0为保单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R1为保单生效后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次利率调整后的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R2为保单生效后中国人民银行第二次利率调整后的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Rn为保单生效后中国人民银行第n次利率调整后的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T0为自保单生效日至人民银行第一次利率调整日之间的实际天数; T1为自人民银行第一次利率调整日至人民银行第二次利率调整日之间的实际天数; T2为自人民银行第二次利率调整日至人民银www.ymt-mdrt.com 或www.bx365.cn 全球华人保险学习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