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 凡乘坐合法客运的飞机、火车、地铁、轻轨、轮船、汽车的旅客,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购买本保险。
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踏入乘坐的合法营运交通工具入口,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www.ymt-mdrt.com 或www.bx365.cn 全球华人保险学习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