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第一条:保险目的 为了使广大群众因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灶)发生爆炸或因爆炸引起火灾所造成的保户本人及其家属人身伤亡、家庭财产的损失,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特举办液化石油气罐(灶)爆炸、火灾专项保险。 第二条:保险范围 凡属煤气公司(站)、液化气站发证的或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存放于家庭财产所在地的液化石油气罐(灶)均可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致使被保险人的家庭财产(自有房屋及其设备、衣物、家具、行李、器具、家用电器等)损毁及人身伤亡、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下同)负责赔偿。 1、因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灶)不慎引起的爆炸、火灾; 2、因意外灾害事故引起液化石油气罐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 3、因室内煤气管道破裂、阀门漏气引起的爆炸、火灾。 第四条:除外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引起的液化石油气罐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打架斗殴或暴力行为; 2、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 3、使用地点变更或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申请出立批单者; 4、其它不属于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事故损失。 第五条:保险期限 保期一年。从约定起保的第二天零时起至保险期满日的24时止,中途不予退保,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六条:保险金额 实行定额保险,每户承保金额为2000元(财产、人身伤亡各为1000元)。如许需增保,最高保额4000元(财产、人身伤亡各2000元)。 第七条:保险费率 为0.1% 第八条:被保险人义务 1、要按有关部门的安全使用规定,管理与使用液化气罐; 2、发生火灾、爆炸后,应尽力施救,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 3、使用地点变更或转让他人使用,应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九条:续保安全优待 凡投保此项保险者,在保险期内未发生赔款,保户在办理次年续保时可给予10%的续保安全优待(按上年交保费计)。 第十条:赔偿处理 1、发生本条款第三条责任范围内的爆炸、火灾事故后,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供保险财产损失清单以及公安部门的证明;人身伤残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保险人经过现场查勘,与有关部门配合核定事故原因,在确认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即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即保额2000元时,财产、人身各1000元;保额4000元时,财产、人身各2000元。 2、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赔偿后,保险单继续有效,但其有效保险金额为原保险金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由保险人出具批单予以批注。 3、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依照法律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时,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保险人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4、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可以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从赔款中扣除。 5、被保险人如果有虚报损失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 第十一条:保险仲裁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处理,所支付的仲裁、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www.ymt-mdrt.com 或www.bx365.cn 全球华人保险学习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