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本公司按车辆损失险的有关规定赔偿处理。 第二条 责任免除 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 (二)因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三)运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在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www.ymt-mdrt.com 或www.bx365.cn 全球华人保险学习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