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产品特点
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有各种类型,如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综合消费贷款、小额短期信用贷款、质押贷款、助学贷款、旅游度假贷款等等,对贷款保险产品的需求也不一而足。一般来说,对没有抵押物或质押物的个人信用贷款,考虑到贷款的安全性,银行对借款人的人身风险比较关注。为进一步推动个人信贷保险业务的增长,在对市场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公司推出了“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为包含小额信贷在内的各种借款人提供更为专业的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与商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自然人,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可分别按年、按月、按日计费,灵活地与各种贷款期间相匹配,满足不同借款人的需要。在被保险人未还清《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之前,保险金的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
二、 承保的主要风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均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保险金的给付或补偿。
三、 不保的风险
●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 被保险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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