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专为待孕女性及胎儿、新生儿提供保障 母婴一单共保,特殊时期提供特别关爱 保费一次交清,减轻客户的交费负担 固定费率,不受年龄限制 多重周全保障,尽显关爱与呵护
投保条件: 20周岁至45周岁,身体健康的女性,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妊娠并生育的新生儿作为连带被保险人。
交费方式: 一次交清
保险期间: 三年
保险利益:
妊娠并发症保险金 被保险人首次患上妊娠并发症,本公司按保额给付妊娠并发症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胎儿死亡保险金: 被保险人的胎儿在被保险人妊娠的第28周后死亡,本公司按保额给付胎儿死亡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新生儿身故保险金: 连带被保险人在出生后28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额给付新生儿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连带被保险人患有先天性疾病,本公司按保额给付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本公司对上述各项责任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保额为限 (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300天内发生上述各项情况,本公司将无息退还保费)
疾病种类:(保障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