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自然灾害风险大、农业保障能力弱的实际,安徽目前正在按照中国保监会的部署,以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中心,大胆创新,按照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提出并组织实施了大宗农作物保险、筹建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筹建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建立互助保险基金、发展商业性农业保险等5种保险业务。
农村保险业的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矛盾。最为突出的就是:农民收入水平低制约着保费承受能力,农业风险大影响了保险机构的积极性,政府财力不足限制了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保险人才缺乏制约着农村保险业务的拓展,农村人口分散加大了保险业务的费用开支,等等。有效解决这些矛盾,需要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既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又要有效减轻农民负担。
从安徽的实际情况看,一方面,广大农民的保险需求在不断提高,农村保险市场在逐步扩大;另一方面,农民的收入水平还不高,保费负担能力还比较低。所以,我们在为“三农”提供社会保障配套服务时,一定要切实考虑到农村人口的负担水平,正确地处理好保障与负担能力相适应的关系。要根据农村实际,创新保险产品,研究开发适合在农村地区销售的险种。
二、既要注重农村保险的社会效益,又要兼顾保险企业的经济效益。
农村保险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农业保险业务风险集中,经营的稳定性差,很难完全按照商业化模式经营,必须对农村保险实施政策扶持,达到政府、公司、农户三方满意的效果,确保农村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平稳运行。
三、既要注重发挥保险企业的主体作用,又要为保险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加快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既是培育和开拓保险市场的需要,也是保险业的社会义务和责任。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在充分发挥现有保险企业作用的同时,努力培育一批新的以农村保险为主的保险企业,增强农村保险的力量。同时,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创造农村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