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和发展县域人身保险,解决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县域居民的生活保障问题,不仅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保险业、实现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快县域人身保险发展,更好地为和谐社会服务,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 湖南省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不发达的农业大省,下辖88个县(含县、县级市、自治县,不含市辖区),县域人口5445万,占全省总人口的81.7%。2004年,全省共实现GDP5612亿元,其中县域GDP3367亿元,约为全省总量的60%。而作为湖南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人身保险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展县域市场遇到的问题 在发展县域保险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需是我们去克服。主要表现在: (一)保险意识不强。由于缺乏客观有效的宣传,许多县域百姓对保险知之甚少,加上保险公司在展业中的某些失误或个别营销员的误导,其不满情绪会通过各种渠道迅速蔓延开来,其负面的示范效应会导致人们产生对保险的排斥心理。 (二)市场供给主体偏少。一些寿险公司出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调整了市场策略,从市场整体退出,从而导致了县域人身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数量偏少,全省仍有18个县只有中国人寿一家服务网点在经营,市场竞争不够充分。 (三)经营中的高成本与高风险并存。县域人身保险市场保险规模不大,件均保费低,平均不足500元/件。与此并存的是经营过程中的高风险,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较差,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疾病和意外事故时有发生,而县域承保面相对狭窄,保险大数法则失去了应用的基础,而且道德风险防不胜防,赔付率居高不下,公司经营亏损严重。 (四)保险产品开发不适销。 因地制宜推动市场的发展 近几年来,湖南的县域人身保险市场探索和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湖南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以农业为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先进制造业和资源加工产业的方针来发展县域经济,这就为发展县域保险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中国保监会明确指出发展县域保险市场,把推动县域保险市场发展作为结构调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政策层面的支持为发展县域保险市场提供了有力保证。三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各项扶持农业政策的落实,城乡居民收入得到了较快增长,消费结构的升级和风险意识的增强,为发展县域保险市场提供了强大动力。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县域保险市场的发展规划。根据《湖南保险业中长期规划》的总体要求,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订《湖南县域保险业务发展指引》,明确全省县域保险发展的具体思路、发展目标、发展战略以及实施手段;在湘各保险公司也要有相应县域保险发展计划,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战略合理、有序开发、稳步实施、梯次推进,更好的为和谐社会服务。要通过3至5年的努力,力争全省的县域人身保险与中心城市“平分秋色”,保费收入占总保费50%以上,88个县中有10至15个县保费过亿元,有40个县5000万元。 2.积极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做大做强县域保险。要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进军农村保险市场,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大力发展服务县域百姓的意外、养老、健康医疗保险,为其生、老、病、死和灾祸的各个环节提供保险保障。要引导公司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县域市场和城市战略、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按照“风险可控、成本可受、服务可为”的基本原则,使县域保险成为寿险业务新的增长点。 3.加强组织和服务创新,提高市场有效供给水平。要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建立针对县域市场的产品开发机制,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高产品竞争力,产品设计要考虑县域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和实际购买力;要积极推进保险条款的通俗化和标准化,使保险合同通俗易懂,提高产品的亲和力。 4.争取政策支持,营造和谐发展环境。作为保险业的主管和监管部门,我们将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进一步加强与财政、税收等行政部门的沟通,就农村保险进行适当财政补贴以及提高个人代理人的个税起征点等问题进行协商,建立财政、税收政策支持的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困扰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瓶颈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好省政府《关于促进我省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把县域保险发展纳入到当地政府的总体发展规划体系。要立足当前的实际,在监管政策上予以支持,如简化县域营销服务部设立审批的手续,加快审批速度;对边远山区高管人员的学历和从业年限两年内适当放宽;与省电大达成协议,14个市(州)考点,凡报考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满90人必须开考;总结推广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示范化县支公司和乡镇营销服务部标准等。 (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局长罗忠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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