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部门历来高度关注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特别是在全社会广泛关注“三农”问题、寻求建立和谐社会途径的过程中,保险业更是可以通过行业力量、通过市场机制发挥其经济补偿、社会管理和资金融通的功用。 发展农村人身保险有助推进小康进程,构建和谐社会 (一)农村人身保险应当服务于农村经济 保险是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伴随国民经济发展而成长,应服务于国民经济全局,应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作用。农村人身保险是全国人身保险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自应服务于农民的各类保险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系和促进农村社会的安定祥和。 保险市场发达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保险产品的可获得性,保险是否成为寻常百姓的生活必需品且易于购买。中国由于保险发展的历史不长,农村市场没得到很好开发,现在保险的覆盖面还不够,但我们必须意识到,一个不能服务于广大农民的保险业就不是一个真正具中国特色的保险业。保险不仅是锦上添花,它更是雪中送炭,而且还应当是9亿中国农民都需要的价廉物美的炭。保险作用发挥得好,可以防止在农村地区常见的因病(故)致贫、因病(故)返贫现象;保险作用发挥得好,能满足刚刚脱离贫困走向小康期间农民现实的保障需求;保险作用发挥得好,能够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循环。 (二)农村人身保险大有作为 说起农村,就与发展落后连在一起,这是陈旧观念。2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使农村经济释放出一定的潜能,特别是新一届政府的惠农政策,已使农村经济今非昔比,而农村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更使得部分地区农村与城市的边界变得模糊,甚至东部的部分农村比西部的一些城市还要富裕。可以说,农村人身保险市场不仅是未来潜力巨大的待开发市场,它更是目前就具有市场价值的现实市场。 中国的农村人身保险就如同中国的经济一样,发展的梯度效应非常明显。因此,当我们分析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时候,应当对其进行细分,静态来说,既有中西部的农村人身保险,也有东部发达地区的农村人身保险;既有需要社会救助纳入贫困弱势的贫农群体,也有脱离贫困走向小康的新一代农民,更有城市务工人员等。而从动态来讲,随着中国经济的和平崛起,经济的扩散效应必将显现,从而带动周边地区和全国整体经济起飞,使得当前还没有价值的保险市场很快成为新的保险增长点。 (三)保险业做大做强需要大力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市场 中国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采用市场经济手段去培育市场力量,现代保险业作为风险分散的科学机制,对于平滑化解全社会的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强大的保险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一个既大又强的保险业才能更好地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一个仅仅服务于城市部分人群的保险业不是真正的中国保险业,也不可能为中国经济和中国消费者所需要,因而也就没有发挥好保险业的功用,没有扮演好这一行业的社会责任,也就谈不上能够做大做强。 因此,在新一届政府领导下,地方各级政府将眼光投向“三农”,关注基层人群,关心普通大众,协调城乡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如何利用经济手段,如何利用保险工具对抗天灾人祸,对缺少长期理财观念的农村导入保险这一强制储蓄手段,是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和发展的重要途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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