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没政策就做不下去。”这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庹国柱教授在6月16日由山东省保险学会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联合举办的“保险理论与实践学术报告会”上发表的观点。庹国柱在《发展农村保险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报告中,就争取并落实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政策作了阐述。他认为,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至少应包括补贴多少、补给谁、如何补等三个问题。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到底需要补贴多少保费呢?他在报告中透露的测算数字表明:在一系列假定前提下,政府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需要81亿元。
对于补给谁、如何补的问题,他认为,首先要确定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范围,制定补贴规则;其次需要确定保险公司做了多少符合政策性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然后才能进一步确定应该为每一类符合政策性要求的业务提供多少补贴,以及这些补贴在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之间如何分担。
对于如何选择适合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制度模式,庹国柱认为,根据我国实际,对广大农村分散经营的个体农户,比较适宜在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对于具有农垦系统背景的地区,可以考虑采用政府支持下的合作互助经营模式。同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还要事先确定全国性的整体框架,对各种模式所涉及的共性问题,有总体性的制度安排,以减少制度变迁的成本。
鉴于中国的农业保险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庹国柱还对如何科学界定商业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进程和优化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等方面作了进一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