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垦区现有土地8148万亩,目前,垦区已成为国家和省抓得住、调得动、能够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直属粮仓。黑龙江垦区组建的北大荒农垦企业集团以现有资产545亿元(含账外资产)列全国农业企业首位。农业保险在黑龙江试点,意义尤为深远。
黑龙江农垦区幅员广阔,下辖9个分区,104个农牧场,但产业结构特点鲜明。垦区以第一产业为主,二、三产业为辅。第一产业以种植业为主,畜牧业为辅。
气候恶劣也是农垦区的“鲜明特色”。“我们这里可以说是五毒俱全,旱、涝、洪水、风、雹、霜冻、病虫样样皆有。”黑龙江农垦总局一位负责农险的人士在和记者打趣中透着深深的无奈。据了解,农垦区平均每年受灾面积1600万亩、成灾面积1300万亩,占全部作物播种面积的43.6%,光粮豆作物每年平均减产约30亿斤,直接损失约18亿元。
农险探索喜忧参半
黑龙江保监局副局长桑秀奇认为,黑龙江农垦区的保险探索步伐从来就没有停息过,只不过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式不断变更,其中最主要的是农业风险互助模式——农场组织、农户互助、三级分保,专业管理。这种模式是以农场为单位组织家庭农场筹措风险金,黑龙江农垦总局、分局、农场建立三级风险互助专业管理机构,分别以20%、50%、30%的比例三级留存风险互助金,灾害的核灾定损由三级专业管理部门共同完成。
对于农业风险互助模式所取得的效果,桑秀奇认为,成绩还是明显的: “这种办法一方面在灾情较小的年份能够积累风险互助金;另一方面能够降低农场实际上缴风险互助金的金额,缓解农场资金压力。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各级风险互助管理部门按风险互助金留存同等比例赔付,既分散了自然风险,也降低了道德风险。”
桑秀奇同时谈到,这种模式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首先是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收入不高,难以筹集和缴纳较高的保险费,自愿参与保险积极性弱。其次,没有巨灾风险的补贴渠道,单纯地依靠农民互助,缺乏平抑巨灾风险的实力。第三,仅仅依靠专业管理机构,难以完成大量签订保险单和查勘定损等工作。再有就是缺乏政策扶持。
互助模式磨砺出
专业农险公司
2003年,对于黑龙江农垦区的农险发展可谓是具有转折意义。农业互助保险模式开始“大踏步前进”,它是以农垦总局农业互助保险统一经营为主导、保险社互助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黑龙江农垦总局经委有关人员介绍,当时开始试点是在九三、绥化两个分局17个农场,去年扩展到9个分局50个农场。这位相关人员表示,总局力推这种模式是看中了其中三大优势:一是保费由总局、农场和农户三方承担,解决了提高保障程度后农民缴不起保费的难题;二是保险签单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三到户”,保证补贴直接兑现到农户;三是坚持承保公开、定损公开、理赔公开的“三公开”原则,有效控制道德风险。农保局和农场保险协会按5∶5的比例分配保费收入,出险时由农保局和农场协会按相同比例赔付。
“去年年底,我们农垦出现专业农险公司,这也意味着我们的农险试点进入更为实质的阶段。”桑秀奇所指的专业农险公司,正是于今年1月11日正式开业的我国首家相互制农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董事长梁敏表示,公司的发展定位就是“先农险、后商险,先局部、后放大”,立足垦区、服务全省、走向全国。该公司总经理孙振军介绍,截至7月中旬,公司在黑龙江垦区承保耕地2000万亩,基本覆盖全垦区,已具备向全省开展农险业务的基础条件。
“保险社在我们运作模式中是重要枢纽。” 保险社在孙振军的心中有十足的分量,“在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的时候,保险社负责办理农业保险业务,并办理分保业务”,孙振军介绍,保费由农户承担65%、国家和黑龙江农垦总局承担35%;保险社自留保费50%,分保50%,赔付由公司和保险社按分保比例承担。
采访中,众多相关部门都向记者表达了他们进行农险试点中的思考。黑龙江保监局感觉现在农险缺乏必要的基础建设投入。阳光农险公司认为,农险是准公益事业,过重的税负会影响农险对“三农”的保障能力,应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另外,农险风险高,目前我国缺少巨灾基金和再保险支持,应建立巨灾准备金制度,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