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监会正式确定大连市为保险创新发展试点城市,这也是中国保监会确定的全国惟一的保险创新发展试点城市,为大连市保险创新发展搭建了政策平台。就此,记者采访了大连保监局局长何勇生。 记者:如何评价目前大连保险业的发展态势? 何勇生:总的看来,大连保险业这些年取得快速发展,特别是从2001年开始,大连保险业保费年平均增长率近30%,高于大连市国内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2003年大连市保险密度达到1012元/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5倍;保险深度达到3.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年上半年大连财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7.65亿元,寿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20亿元。 保险市场体系日趋完善,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保险市场正在形成。目前大连市已有保险公司18家,其中有外资保险分公司1家,合资寿险公司总部1家;另有外资保险代表处4家,保险中介机构27家。 同时,保险服务经济的作用进一步增强。2003年大连市各保险公司承保金额达到10663亿元,近两年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20.18亿元。各保险公司积极适应市场需求,推出了一批新的保险产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险业还积极参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有针对性地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充分发挥了保险的保障功能。 记者:作为全国惟一的保险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大连保监局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大连保险业的发展? 何勇生:中国保监会决定将大连确定为保险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支持在大连设立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增加大连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加强对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发展的指导工作,使大连保险业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挥作用。这为大连保险业今后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为刚成立不久的大连保监局提出了全新的课题。 大连保监局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管理理念,加快大连保险业的发展,争取将大连保险业做大做强。成熟的市场、充分的竞争、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实现大连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大连保监局将努力实现由管制型监管向服务型监管转变,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中,切实把监管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大连保险业的发展。下一步大连保监局将研究制定《大连市保险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培育和引进市场主体,探索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有机结合,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保险服务经济的功能作用,努力营造保险发展的良好环境,实现保险经营理念、监管理念、保险体制、保险产品等保险实践和理论的创新。 记者: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把大连定位于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大连保险业应该怎样落实国家振兴东北的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何勇生:在这方面,大连保监局将努力推进大连保险业配合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大大连”建设,为国家投资大连的建设项目和企业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大力拓展企财险、责任险和员工福利计划方面的保险,保障企业稳定经营,扩大保险保障的覆盖面;配合大连高新技术项目建设、国有企业改造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产品研发、产品推广、货物运输等全方位保险服务,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咨询等延伸服务。同时,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保障力度,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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