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近日对本市某些投保人因保单成为“孤儿保单”而利益受损的情况,引起市民对“孤儿保单”的关注。上海市保监局有关人士近日接受采访时强调,“孤儿保单”的出现是保险市场的正常现象,投保人对成为“孤儿保单”不必忧心忡忡。与此同时保监局也表示,将敦促保险企业加强对“孤儿保单”的管理,决不让“孤儿保单”成为“弃儿”。
属于正常现象
“孤儿保单”是保险业内的一种通俗说法,通常是指与公司终止代理关系的代理人在离开公司之前所代理销售的有效保单。“孤儿保单”在寿险业中其实很常见,这是因为一般寿险合同期限都比较长,而随着保单年期的增长、社会大环境的改变,保险代理人会由于各种原因离开出单时供职的保险公司,从而出现所谓“孤儿保单”现象。据上海保监局统计,目前上海各寿险公司中,除少数经营时间较短的公司以外,“孤儿保单”在各公司总保单中所占比例的幅度大致在10%到50%之间。
保险业人士指出,投保人的保单成为“孤儿保单”,只是原代理人不能继续为投保人提供服务而已,并不意味着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得不到保障。投保人应该注意到,投保人的保险合同是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得到的服务也是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人的保险权益并不会因代理人的变动而受到任何影响。
不会成为“弃儿”
据保监局人士介绍,针对“孤儿保单”大量出现,上海各寿险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实践和摸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管理模式。具体模式通常有如下三种:
由特定代理人兼顾管理:保险公司将“孤儿保单”分配给符合既定标准的其他代理人,此类代理人的选择往往是基于其工作资历、业绩表现、服务质量以及居住或服务区域等因素。
由专门人员专职管理:公司通过设立专门的服务部门为“孤儿保单”提供相关服务。
特定代理人和专门人员相结合:在此模式下,公司对于“孤儿保单”首先会按照既定的授权,将其分配给达到一定标准的特定代理人。当因故找不到代理人接受时,或者为防止客户遭遇过于频繁更换代理人时,则由公司设立的专门服务部门接手管理此类“孤儿保单”。
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面对“孤儿保单”,广大投保人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的维护自身利益,并配合保险公司做好相关“孤儿保单”的处理及后继服务工作。市民在购买保险时和购买保险后,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投保时,要充分了解代理人的情况,最好选择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时间较长的代理人;
二是一旦自己持有保单的原代理人发生变动,投保人应该明白自己有权要求保险公司继续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投保人不需要因此而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更不要随着代理人转换保险公司而提前退保来转保,以免造成自己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是投保人可随时通过各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或去保险公司各营业部与公司取得联系;
四是投保人在通讯方式、居住地址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代理人或保险公司,以便保持联系,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