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上午,一家国有保险公司长沙雨花区支公司办公楼里乱做一团。一位保险业务员正死死拽着长沙市某单位退休人员梁女士的手臂,苦苦相劝。
记者得知,梁女士近期买了该保险公司的分红寿险,一年交纳保费6000元。
买了这份保险不久,梁女士却要退保,理由是:当初保险业务员介绍,这份保险每年有分红,待她儿子仔细看后才知道,该保险本金不退,分红存在不确定因素且红利不高。但是,梁的要求遭到了雨花区支公司的拒绝。
梁的例子折射出湖南保险市场某种困境:退保额高速增长。
不仅仅于此。湖南省保监局局长罗忠敏告诉记者,保险总资产增长乏力、集体退保愈发严重、应收保费居高不下、保险业务员持证率比例低下等都是相当棘手的难题。
微增长,高退保
湖南保险市场萎靡的发展态势引起了湖南省领导的高度重视。
据罗忠敏介绍,5月份,湖南省长周伯华、常务副省长于幼军听取保险业汇报时表示,他们没有想到湖南省保险业的发展速度如此缓慢。即使不以全国为参照,就拿较落后的中部六省来说,湖南的排名倒数第二,相当靠后。
今年1-4月的统计数据显示,湖南省保费收入45.47亿元,同比增长仅3.4%(财产险业务10.90亿元,同比增长24.5%;人身险业务34.12亿元,同比下降1.9%)。相比之下,保险公司支出项目大增。保险赔款和给付支出9.11亿元,同比增长13.7%(财产险业务赔款支出5.35亿元,同比增长31.9%;人身险业务给付支出3.76亿元,同比下降4.9%)。入少出多,给湖南保险资产的风险匹配拉响了警报。
“我省保费规模在中部省份排名靠后。4月底,湖南总保费收入、产险保费收入、寿险保费收入在中部六省中均排第五位,比3月末下降1位,总保费收入比去年底下降2位。而2004年湖南地方财政收入和土地面积、人口数、GDP在中部六省中分列1、2、3位。”湖南保监局副局长刘钢对记者说。
到目前为止,湖南省已有6家保险公司被湖南保监局“谈话或点名批评”。
其中泰康人寿因为业务员持证率非常低被监管谈话,被勒令限期提高业务员素质,达到国家平均持证水平。另外,中国人寿湖南分公司的退保金一直维持高速增幅让人担忧。
在产险方面,人保、天安、华安、太平洋产险等多家公司湖南分公司的应收保费过高,更是成为保监部门高度关注和厉行整规的重要问题。
5月24日的“湖南保监局形势分析会”上,保监局公布了湖南省退保情况的数据。今年1-4月,湖南省寿险公司退保金4.40亿元,同比增长32.7%,退保率为13.8%。其中,中国人寿公司的退保金3.78亿元,占寿险公司退保金的85.9%。
罗忠敏对记者说,问题相当严峻,必须要对湖南市场进行严厉监管。副局长刘钢更是在全省保险监管形势分析会上直言,要改变保险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局面难度很大,任务艰巨。
集体退保玄机 问题的确严重。
今年1-4月,仅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的退保金就高达3.78亿元,占整个湖南省寿险公司退保金的85.9%。记者与公司相关人士联系采访,但未得回应。
刘钢向记者分析大面积退保原因:一是近两年各公司分红产品回报率普遍不高,未达到客户的投资预期,公众对新一轮加息周期到来的预期较强,从而导致退保比较集中;二是银行、证券业相继推出各种高回报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分流了部分资金,对投资型保险产品销售产生冲击;三是退保集中情况多发生在每年主推的险种,一些机构由于采取较高的费用激励措施,诱发了部分销售人员“先保后退”的短期行为;四是一些销售人员和兼业代理机构夸大回报、误导客户的结果。
寿险公司频繁地被集体退保,这其中蕴含了腐败的“玄机”。
罗忠敏说,湖南保险存在着寿险业务长险短做,退保套现,洗钱等行为。保险公司甚至以赞助或买断的方式向政府行政部门购买垄断经营权。
有例为证。
2003年11月8日,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对衡阳“11.3”灭火抢险牺牲的公安消防官兵的保险理赔额达600万元,每位烈士的家属分别获得30万元的赔款。
随后,罗忠敏在2003年12月初亲自主持的一次新闻通气会上指出,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在展业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保费过低,而保额擅自提高,它对外公布的600万保险理赔额中,其实只有320万元是保险赔款,另外280万元是以职工捐款基金形式出现的公司划拨专款。
“降低保费,提高保险额,而且在正式承保前,公安消防官兵出事,原本不在理赔之列。但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很快就赔了钱。”一位知悉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这是变相的收买行政权力。因为,有不少消费者在交警、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户口等相关业务时,被暗示指定购买某个保险公司的保险,否则业务受理上就会有麻烦。”
3.27亿产险应收保费
同寿险公司的集体退保相似的是,产险公司存在着大量应收保费。
今年1-4月,湖南省产险公司应收保费达3.27亿元,比年初增加2.04亿元,同比增长53.1%,应收保费率为28.3%。部分产险公司应收保费增长大大高于总保费收入增长,其中,天安公司1886万元,同比增长190.6%;太平洋产险公司2765万元,同比增长118.7%;华安产险公司3723万元,同比增长73.8%;中国人保公司应收保费2.2亿元,同比增长42.7%。
利用应收保费科目进行违规操作是一些保险公司常用的伎俩。早在2004年,中国人保(湖南省分公司)开福支公司和高开支公司就通过签单少收保费、挂应收保费的方式,违规降费107.23万元。
产险公司的应收保费主要集中在机车险、企财险、货运险等传统险种上,大量应收保费的存在,除影响公司的现金流、资产质量乃至偿付能力之外,还会加大公司的经营成本,增加潜在风险,甚至有可能诱发经济犯罪。
应收保费的长期大量存在,有可能给不法分子贪污挪用、弄虚作假提供可乘之机。有的基层保险公司为防止逾期应收保费的发生,通常采取两种方式对其加以处理:一是对经济效益较好、守信用且业务关系密切的保户发生的应收保费全额入账;二是对交费没有把握的保户不进账。对于后者而言,如保户补缴了保费,就形成了账外资金;如在未缴保费情况下出险,公司就会用一部分赔款冲抵保费,并从中提取费用。这两种情况下如果管理措施跟不上,都容易导致账外资金落入个人或小集体手中,形成“小金库”和引发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