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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欠缴综合保险即日起收滞纳金
作者:不详 来源:网上收集 更新日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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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即日起,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替外来人员缴纳综合保险,将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可能收到未缴纳员工金额一至二倍的罚款。

  昨天,记者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本市有400万左右外来从业人员,有85%来自农村;从就业情况来看,90%以上的外来从业人员集中在制造加工、建筑施工、商业服务等行业。但很多小企业,为了减少开支,不愿为来外员工缴纳综合保险。

  综合保险主要就是解决外来从业人员的工伤、生病、养老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规定,企业欠缴综合保险将收取滞纳金,逾期拒不缴纳综合保险费、滞纳金或者罚款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统计,自2002年7月上海市政府发布、9月起正式实施《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以来,已有1万多人外来从业人员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120万人领到了老年补贴凭证;7000多人享受了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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