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调度中心通报的《2005年1至7月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情况》显示,截至7月底,煤矿企业的申报率为77.3%,颁证率为46.8%。安监总局要求,仍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5290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整顿期限过后仍达不到颁证条件的,要依法关闭。
“7·13”大限延长半个月后,还有半数以上的煤矿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监总局“动真格”关停整顿煤炭企业的同时,有专家对整改后的煤炭产能表示担心。
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安监总局6月10日曾发出关于申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告,规定现有煤矿企业及所有生产矿井必须在2005年7月13日前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13日后,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被停产整顿。
然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一位官员13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截至7月8日,已经申请办理的煤矿企业为18820家,当时已受理的有13628家,已发证的有7691个。而事实上,全国应该申请颁发许可证的煤矿企业总数应该为25443个。截至7月13日,全国煤矿企业颁证率还仅为30.2%,不到1/3。
2004年初开始实行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就明文规定,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但时至今日,仍有许多企业未取得许可证却轰轰烈烈地从事了好几年生产活动。
“这就相当于法律白条”。上述官员告诉记者,有些企业是缺乏观念;有些企业则是生产条件不合格,导致相关规定难以执行。
于是,在煤炭企业申办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大限之日”的第二天,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出《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紧急通知》。其中第一条就是:“严格执行申办时限要求,及时对相关煤矿下达停产整顿指令”。
为了应付有些煤矿企业的“负隅顽抗”,安监总局将会同国土资源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环保、公安、电力等部门,组织开展对停产整顿矿井的联合执法。对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以及违法组织生产的矿井,由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移送当地政府并建议依法予以关闭。
从7月13日至31日,颁证率上升了16.4个百分点。
昨天,重庆市安全监察局二处处长经国藩告诉记者,目前重庆的1483个煤矿中只有47个煤矿没有申报。由于审核过程需要45个工作日,因此,目前真正拿到许可证的煤矿企业只有666个,包括26个国有煤矿。另外,经审核后有210多个小煤矿均不合格,它们的命运只有一个——关停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