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市民在“十一五”规划的建言中提出要把低素质人员挡在北京城外,引起舆论一片哗然。我想,北京市民对北京人口膨胀的担忧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既然新“民意”是拿素质说事,我也从素质的角度谈谈何谓低素质,何谓高素质。只有把这一问题搞清楚了,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人口准入上的“素质论”是多么的荒谬。
所谓素质,原是一个心理学概念。《辞海》的解释是,“人的先天的生理解剖特点,主要是指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素质的内涵和外延得到了丰富和拓展。一般来说,它是指先天禀赋和后天环境、教育等影响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基本品质结构。素质的内容包含了人的方方面面,有生理的、心理的、体能的、智力的、文化的、道德的等。某些素质与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关系密切。如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是人的心理素质发展的生理条件,但这些基本因素并不就此决定人的心理内容和发展水平,某些遗传素质上的不足可以通过实践和学习获得不同程度的补偿。某些素质则完全是靠后天的培养和教育,并在实践中增长,如道德素质、文化素质等。
由此看来,一个人是具有不同素质的。他完全可以在这方面素质高,而在另一方面素质低。比如,一个农民工,他可能没上过几天学,也就是文化素质低,但你不能由此推断他的心理素质就一定差。韩信在没有做刘邦的大将军前,他的胯下之辱被世人看作是没出息的表现,但这恰恰说明韩信的素质是高的,能够忍受一时之辱,终成大事。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素质问题是一个伪问题。以素质高低在进京的人们中画一个杠杠,谁可以进来,谁则被挡在门外,是非常荒谬的。
我想,那些提出“素质论”的市民,可能还是把素质等同于学历,以为受过高等教育就是高素质,未受过高等教育就是低素质。即使从这一角度来看,也不一定正确。根据教育专家的看法,人的素质的形成,主要是在幼儿和中小学阶段,所以古语有“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的说法。高等教育对不同人的素质影响,其实并没有我们平时想像的那么大。我们不是看到,很多“低素质”的农民工,通过自己的打拼,最后在城市立住了脚,有些还成了这些市民向往的成功人士,而一些“高素质”的大学生甚至研究生,靠失业救济金生活吗?
人口准入上的“素质论”,实质是把人分为三六九等。没有谁能够决定别人的命运,一个人是否应该生活和居住在城市或乡村,不是他的命运而恰恰是他的权利。一个处于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也应该用宽容的胸怀去接纳和对待外来人口。如果城市化是以牺牲一部分人求生存、求发展的权利为代价,这不仅背离了以人为本的现代理念,同时也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最终损害的不仅是人,同时还有这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