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文文对此产生了不同评论。我哧之鼻道,“真不知道这些女兵为什么要喜欢这种纨裤子弟,他们不学无术,自恃风流,玩世不恭,对这种人我可一点好感也没有。”
“谁说人家不学无术,听说他妈妈要把他送到国外去念书呢。再说风流怎么了?风流后边不是还有俩字呢吗?”
“哪俩字?”
“倜傥,要得就是这感觉。”
“哎哟,文文小姐,就他还倜傥?你要是看见这老先生每天早晨的第一件事你就不敢恭维他了。”
“哪件事?”
“就是拖着哈达去出恭。”
“哈达?出恭?什么意思?”
我不耐烦道,“就是扯着那么老长一段手纸去拉屎。多龌龊的晨景竟然还敢恭维他倜傥?瞧你那品味。”
“那怎么了?大家都爱周润发,可大家都知道他每天要吃喝拉撒!”
“可是一个男子汉竟然留着长头发、长指甲晃来晃去,每天只知道吃喝玩乐,又恶心又低能,真是的,贪吃贪睡不干活那是什么?是猪!猪!!!”
“留长发那叫飘逸,留指甲是为了弹吉他,再加上吃喝玩乐,那叫作幸福人生。孔子都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您还在这儿整清高?这品味不要也罢。”
看着她陶醉的样子我无奈地摇摇头,“看来,你没治了。”
“干吗要治我?青春期得点妄想症、相思病挺美的,要是没有遇到爱情还活个什么劲儿呢,我才不治呢。”我听完大笑,可她眨着大眼不笑,然后她眯起了眼睛审讯我,“你嘴上贬他,其实天天守在他身边暗地里美滋滋吧?”
“我美滋滋?文文,天地良心,每天对着那家伙我如坐针毡,而且,还相当羞愤。”我有种强力要辩解的力量,却不知为什么非要辩解。
“为什么?”文文睁大了好奇的眼睛。我犹豫不决,但心里的秘密又着实想对人倾诉,在她的一再追问下我终于全招了,就是关于那天早晨“撞鬼”的全经过。
文文听完后眼睛不再眨了,我被她看得发毛,“喂,我说,你眼睛不眨的时候挺悚人的,有什么问题吗?”
“我终于明白了,他在这儿泡病号原来是冲着你来的。”
“不是的,啊不,或者这么说,我的意思是,他可不是你想的那样,他来这儿也许是想羞辱我的。”我又在用力地辩解。
文文酸酸地说,“得了吧,就跟那戏里一样,秋香把人唐伯虎勾引来了还演得老大不情愿的,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急了,“文文,我跟你发誓,我绝不会喜欢这种人的!”
“你发誓?真的?”
我坚定地点点头“当然是真的。那种贪吃贪睡不干活的家伙白给我也不要。”文文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我又回过味儿来了,噘起嘴气不愤道:“可我干吗要对你发誓?”
这家伙坏笑道:“我还想知道呢?”
我抖抖浑身的毛语重心长道,“好吧,老实告诉你,我欣赏的男人是那种勤劳上进者,就是最传统的那种,明白了吗?”
“啊呀,天大的新闻,你这样巅狂的女兵竟然喜欢传统的男生,自相矛盾!”
“你知道爱情是什么?”
“什么?”
“所谓的共同语言、志同道合那不叫爱情,那只是人们的一厢情愿,真正的爱情是,你没有的他有,他没有的你有,距离产生美,反差更造就美!”
“有道理,哎,我看那个肖新就挺符合这一类型,再说他可是司令的小舅子,身份一样得宝贝。而且我发现,他一见你就脸红。”
“可是我一见他胖嘟嘟的手象面包,我就,我就想到了熊,所以打住这种假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