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文汇报/陈韶旭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昨天召开的2004中国国际金融论坛开幕式上建议,我国应当建立一个良好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以降低风险,其中包括个人破产在内的破产退出机制。 但是针对迟迟没有推 出的为了防范一旦商业银行破产退出,个人存款结算面临问题而实行的存款保险制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说,由于各方面工作还需要平衡,存款保险制度近期出台无望。 吴晓灵说,目前在我国建立相应的机制存在很多困难,尤其是个人债务如何处理得当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在这个问题上,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破产法》,引进有限赔付制度和金融机构校正机制,这都有利于我国金融机构的长治久安。 吴晓灵强调,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都必须明确金融产品的法律关系,这是金融活动展开的基础。现在有很多个人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对债权和委托关系区分不清,这带来很多风险隐患,有些金融机构对两者区分不清,因此存在挪用客户资产的现象,而有些机构则为了自身发展,有意误导公众,将委托产品与存款产品混淆。 吴晓灵的此番讲话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在11月5日联合发布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分析认为,这次政府部门考虑到普通居民承担投资风险的能力有限,在金融机构破产或出现问题后,国家充当了个人损失的最大买单者。但是从种种迹象来看,这种制度很可能是最后一次实行。 因此,如何在政府不再买单后保障个人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商业银行一旦破产时清算存款,存款保险制度就显出必要性。对此夏斌表示,由于对存款保险的费率问题认识的不一致性,导致该政策出台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各方平衡权宜,预计近期无法出台。 上海市副市长冯国勤出席论坛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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