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众多全球性金融协会组织相比,成立刚刚10年的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是个年轻的团体。10月5日至7日,该协会2004年年度会议在约旦首都安曼举行,中国保监会高层人士出席并发表演讲,这是自IAIS成立以来中国保险行业监管者首度在其年会上高调亮相。同时,IAIS这一机构也由媒体反馈首次受到中国保险业内的普遍关注。 事实上,IAIS尝试建立国际化保险监督基准原则的努力,也在最近的这次活动中获得实质性提升。该机构发布新的“保险监管基准体系”,并表示在《IAIS保险核心准则》的基础上,更为详尽的、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一系列“基准性”原则有望在2005年确定。 IAIS的理念正在成为世界各国保险监管机构制定相关政策时的重要参考指针。以最近的例子来看,东南亚一些国家在改造保险业监管政策时主动与IAIS倡导的原则靠拢。 IAIS官方网站披露称,该机构于1994年在瑞士巴塞尔成立,成员包括来自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80多个保险业监管机构,覆盖了全世界保险市场97%的权重,致力于“提升保险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为保险监管设立国际标准,为成员提供培训服务,促进与其他金融行业监管层、国际金融机构的协作”。今年10月,大约有400位各国保险监管高层人士和保险行业专家参加了年会。在此次年会上,各国保险监管当局代表就保险公司治理、会计制度、再保险共识、基于风险分析的偿付能力监管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讨论。 在最近的这次会议上,IAIS通过两项文件,分别是关于非寿险和再保险行业考虑到技术和风险因素在信息披露方面的标准,以及关于如何监控保险网上交易的规则修改稿。此外还公布了两项指导性文件,一项关于反洗钱和防范恐怖主义金融活动,另一项关于保险行业投资风险管理。 IAIS还发布了新的“保险监管基准体系”,指出保险监管的框架包括三个主要方面:金融环境、政策治理和市场执行。对保险行业的有效监管包括三个层次,依次是权力和部门机构的前提设置、法规要求,以及监管行动。 在IAIS看来,这些基准原则旨在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立下评估架构和通行标准。 安曼会议适逢该机构管理层换届。曼纽尔(ManuelAguilera-Ver鄄duzco)把IAIS执委会主席位置移交给来自美国缅因州的亚历山大.乌帕(AlessandroIuppa)。曼纽尔是墨西哥保险监管当局的负责人,在2001年1月当选为IAIS执委会主席,在他领导下的IAIS确定了延续至2008年的中期发展战略。在其任内,IAIS拓展了与新兴保险市场的合作。 2005年IAIS年会将在维也纳举行,而2006年年会将由中国作为东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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