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与信用经济 “信用(credit),是指一种建立在授信人对受信人偿付承诺的信任的基础上、使后者无须付现即可获取商品、服务或货币的能力。由于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大部分交易都是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因此信用是现代市场交易的一个必具的要素。”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人类社会的发展,乃是分工深化和市场扩大二者之间的互动过程。信用是随着分工的深化和市场的扩大而产生的。最初的商品交换盛行的是实物交易。货币的介入使交易较之物物交换容易达成。但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要求也常常造成不便,为了克服这种不便,卖主往往同意买主在未来约定的时间再行付款,即进行赊账。这样,便出现了最早的信用关系。赊帐意味着授信人给予受信人的未来付款承诺以信任。物流和货币流在同一时点发生的无信用中介的交易方式就被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所取代。后来,信用超出了商品买卖的范围,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信用货币)本身也加入了交易的过程,出现了借贷活动。贷款意味着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未来还款付息的承诺以信任。现在通行的纸币(信用货币)本身,也是在这种信用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所以说,现代金融业就是信用关系发展的产物。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中,信用交易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扩大了市场规模。现代市场经济乃是一种建立在千头万绪、错综复杂的信用关系之上的经济。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特别是以诺成合同为基本契约主体的保险市场,信用更是这个行业的基石。延伸开来,为保险市场交易双方服务的保险中介市场,也非常需要信用,而且这种信用和在此基础上的保险中介市场信用体系将成为这个市场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 二、信用缺失的中国保险中介市场 目前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的信用建设尚处于萌芽状态,保险中介市场信用体系并没有建立起来,整个中国保险中介市场面临信用危机。 其主要表观和危害: l.中介公司或寿险营销员为个人利益误导客户,错误夸大或缩小保险产品收益或风险;长险短做或团险单做成个人单,导致本来处于信息不对称中不利一方的投保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并因此导致投保人对保险中介的排斥和不信任; 2.假保单导致整个中介行业失信于社会,损害保险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撕单、埋单,私吞或挪用保费,严重损害保险行业信誉,导致严重纠纷; 4.造假赔案,助长行业欺诈风气,导致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互相不信任,加大取证成本,进而加大理赔成本,导致行业信息失真; 5.中介公司坐支手续费和拖欠保费; 6.个别中介公司哄抬手续费,从中渔利,导致市场价格信号失真; 7.违规退费,贿赂投保人; 8.作假帐; 9.未经批准私设中介机构或违规代理或承揽业务; 10.故意提供错误的评估报告等等。 以上种种行为,不一而足。但不论哪一种情况的出现,都会极大地损害保险中介行业在社会上的信用,并加大了保险中介拓展业务的成本。目前社会上普遍不信任保险中介的现状就是前些年一些短视的唯利是图的中介公司或营销员不讲信用的恶果。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新生的保险中介行业,极大的加大了保险中介行业进入市场的成本。比如有的保险代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