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现在的学习力就是未来的竞争力!玉米田保险学习网为您的成长加油!
网上视频学习
网上音频学习
保险增员秘诀
保险行销秘诀
个人成长秘诀
保险管理秘诀
保险培训秘诀
会员下载频道
客户服务频道
经纪财产频道
保险聚焦频道
保险知识世界
展业服务产品
玉米田开心地
精英会员门店
保险精英论坛
新闻中心 首页
强 力 搜 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阅 读 排 行
优 秀 广 告
会员免费门店申请
网上视频学习
玉米田电子书
推 荐 阅 读
合 作 网 站
 现在位置:首页 -> 国事保险要文
保监会强化外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
作者: 徐涛 来源: 证券时报 更新日期: 阅读次数:
文字 〖字体: 〗 双击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需详细报告

  如果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之间安排临时分保或合约分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保监会做出详细的报告。这是中国保监会在《关于加强外资保险公司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作出的规定。 
 
  保监会在这份通知中要求,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之间安排临时分保(包括预约分保)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30天内将在该季度生效的每笔临时分保情况报告中国保监会。

  保监会在通知中还要求,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之间安排合约分保的,应于合约生效后3个月内报告中国保监会。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询价过程以及对手的报价情况;选择关联企业的原因;合约的主要条件;比例分保的手续费及其支付方式、纯益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及其支付方式;对于比例分保,如分入分出双方承担的保险责任不同,还需提交精算责任人签署的或第三方(如精算咨询公司,下同)提供的定价报告;对于非比例分保,还需提交精算责任人签署的或第三方提供的定价报告等。

  据悉,该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中国保监会颁布的有关外资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与该通知相抵触的,以该通知为准。

 上篇文章: 六保险中介被注销许可证

  下篇文章:生存保险金过期可补领
 相关文章:
 
  • 保监会强调农村保险消费者权益
  • 保监会强化撤换高管权力 总经理助理纳入监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问题咨询 | 合作代理 | 软件下载 | 注册帮助 | 汇款方式
      玉米田版权所有,受法律保护 粤ICP备05047055号
      Email:ymt@ymt-mdrt.com 电话:020-84588202 传真:020-34500159
      玉米田服务,只要您高兴
    网络实名:玉米田 通用网址:保网  中文域名:www.保险网.com  域名:www.ymt-mdrt.comwww.bx365.cn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