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现在的学习力就是未来的竞争力!玉米田保险学习网为您的成长加油!
网上视频学习
网上音频学习
保险增员秘诀
保险行销秘诀
个人成长秘诀
保险管理秘诀
保险培训秘诀
会员下载频道
客户服务频道
经纪财产频道
保险聚焦频道
保险知识世界
展业服务产品
玉米田开心地
精英会员门店
保险精英论坛
新闻中心 首页
强 力 搜 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阅 读 排 行
优 秀 广 告
会员免费门店申请
网上视频学习
玉米田电子书
推 荐 阅 读
合 作 网 站
 现在位置:首页 -> 国事保险要文
国保监会提高外资再保险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要求
作者:毛晓梅 来源:国际商报 更新日期: 阅读次数:
文字 〖字体: 〗 双击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为了加强对境内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的监管,保监会近日向各外资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外资保险公司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通知》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首次明确要求,任何一家在我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合资保险公司、外国独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如与其境内的关联企业之间安排商业分保,均须及时详尽地向保监会报告。其中,与关联企业之间安排临时分保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30天内将该季度生效的每笔临时分保情况报告保监会;与关联企业之间安排合约分保的,应于合约生效后3个月内报告保监会。

  此外,外资保险公司还应于每季度结束后30天内向保监会报送当年累计至该季度与关联企业再保险交易的“季度统计表”,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两年度与关联企业再保险交易的“年度统计表”。据悉,前述报告事项将涵盖“询价过程及对手的报价情况”“选择关联企业的原因”“主要分保条件,包括涉及的险种、保险标的风险状况、再保险方式、分入或分出保费”等内容。

 上篇文章: 保险公司将及时披露年度报告

  下篇文章:生存保险金过期可补领
 相关文章:
 
  • 中国保监会: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将实行三限政策
  • 中国保监会发布预警 投资连结保险热销下需防误导
  • 中国保监会整治非车险业务
  • 中国保监会放行获准保险资金投资“可分离债”
  • 中国保监会八月份或将发放数张新保险公司牌照
  • 中国保监会检查结果显示:恶性竞争居保险违规之首
  • 中国保监会就人身保险产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制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
  • 中国保监会: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步入关键之年
  • 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问题咨询 | 合作代理 | 软件下载 | 注册帮助 | 汇款方式
      玉米田版权所有,受法律保护 粤ICP备05047055号
      Email:ymt@ymt-mdrt.com 电话:020-84588202 传真:020-34500159
      玉米田服务,只要您高兴
    网络实名:玉米田 通用网址:保网  中文域名:www.保险网.com  域名:www.ymt-mdrt.comwww.bx365.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