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一)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副本)或机关行政介绍信; (三)上报统计部门的《劳动情况表》(年报104表); (四)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农民工的证明; (五)用人单位使用外埠农民工,要提供《就业证》; (六)《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花名册》。
用人单位在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一)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副本)或机关行政介绍信;
(三)上报统计部门的《劳动情况表》(年报104表);
(四)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农民工的证明;
(五)用人单位使用外埠农民工,要提供《就业证》;
(六)《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