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时机是否成熟?
虽然(草案)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但在酝酿过程中仍遇到难题。前述知情人士说,推出时机是其中最大的分歧之一。
以上述提到的保费补贴、经营费用补贴、免税、贷款利率优惠、农业局在专备金等一系列扶持措施为例,有关部门提出了不同意见,称国家可以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给予政策支持,但应逐步探索、循序渐进,且上述扶持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深入分析和研究,(条例)不宜做出明确规定。
(草案)上报之前,曾向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其中财政部和发改委都认为,目前推出(条例)的时机不够成熟。
发改委在其回复的意见中称,政策性农业保险从2004年开始试点,由于试点的时间不长,范围不广、取得的经验比较有限,且各地的差异很大,故目前(条例)出台的时机还不成熟。
财政部的回复意见提出了类似的主张,并建议先拟定促进地方农业保险发展的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待各地积累经验,全国性的农业保险体系初步形成时,再研究制定(条例)更为稳妥。
研究农业保险长达20多年的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却提出了不同意见。
庹国柱认为,我国农业保险的试点始自1982年,已经积累了25年的经验。而目前各地方试点方案五花八门、各不相同的局面正是因为长期以来的政策缺位而导致的。
他介绍说,国外很多地方都是先立法后试验。如美国在1938年就对农业保险进行立法,1939年开始试点;日本则在1947年立法,同年开始进行试验;同样,澳大利亚也是在1959年先立法,次年开始试点。
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的特性,不能像普通商业保险那样,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经营,因此国家尽早出台相关政策非常必要。庹国柱直言,正是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才导致各地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和方式各不相同,如果一直按照地方各自的模式无序发展,今后再统一和规范会更困难。
今年初,中央财政已决定拿出10亿元,在吉林、内蒙古、新疆、江苏、四川、湖南等6个省区,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但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目前各地的补贴政策各不相同。
目前以农业保险作为主要经营范围的财产保险公司主要有法国安盟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正在筹建的安徽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其中唯一一家相互制公司——阳光农险——每年能够获得1亿元的财政补贴,这是全国范围内补贴规模最大的。而唯一一家未获得任何财政补贴的,是外资身份的安盟农险。
数据显示,地方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已有所加强。上海市今年将支持农业保险的补贴,由30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原来提供30%的保费补贴,今年也提高到了50%。安华农险则是采用在吉林省政府能够提供的800万元财政支持的范围内,经营相应规模的农业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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