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现在的学习力就是未来的竞争力!玉米田保险学习网为您的成长加油!
网上视频学习
网上音频学习
保险增员秘诀
保险行销秘诀
个人成长秘诀
保险管理秘诀
保险培训秘诀
会员下载频道
客户服务频道
经纪财产频道
保险聚焦频道
保险知识世界
展业服务产品
玉米田开心地
精英会员门店
保险精英论坛
新闻中心 首页
强 力 搜 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阅 读 排 行
优 秀 广 告
会员免费门店申请
网上视频学习
玉米田电子书
推 荐 阅 读
合 作 网 站
 现在位置:首页 -> 国事保险要文
职介机构将缴保险金
作者:李伟 来源:重庆晚报 更新日期: 阅读次数:
文字 〖字体: 〗 双击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政策,决定在我市建立职业介绍责任保险金制度,非求职者自身原因造成职业介绍不成功,职业介绍机构逾期没退还费用的,将由该保险金支付。

  据悉,职业介绍责任保险金将专款专用,由职业介绍机构缴纳。
同时,我市将开展职业介绍机构诚信评价及实行用工(退工)备案制度,用人单位在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用工备案,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退工备案。

 上篇文章: 怕意外买保险 单杠跳马重回校园

  下篇文章:苏州推广农业保险 首单养鸡保险成交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问题咨询 | 合作代理 | 软件下载 | 注册帮助 | 汇款方式
  玉米田版权所有,受法律保护 粤ICP备05047055号
  Email:ymt@ymt-mdrt.com 电话:020-84588202 传真:020-34500159
  玉米田服务,只要您高兴
网络实名:玉米田 通用网址:保网  中文域名:www.保险网.com  域名:www.ymt-mdrt.comwww.bx365.cn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