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农村营销员分类管理办法,吉林保监局在总结现行吉林省农村营销员管理办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对农村营销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初步建立了农村保险营销员管理的长效机制。
在保监会指导下,自2005年5月开始实行的《吉林省农村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试行)》,在吉林省运行一年多以来,受到了保险公司、农村保险营销员以及社会公众的普遍赞誉。首先,解决了农村营销员持证难的问题,行业诚信经营形象大幅提升。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举行农村营销员资格考试93次,20155人报名参加考试,合格16261人,合格率80.68%。农村营销员持证率由试点前的35%提升至2006年底的87%,推动了持证工作的落实,提升了保险业规范经营的社会形象。其次,提高了农村营销员素质,促进了公司规范经营。一些认为保险代理人门槛高,对考取资格有恐惧心理的营销员,主动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取得资格证后积极与公司签订协议,接受公司管理,坚定了从事保险营销的信心。为公司规范管理营销员奠定了基础。第三,稳定、发展了队伍,促进了“三农”保险市场的发展。一是留存率提高、队伍壮大。农村营销员留存率从试点前的30%提高到2006年底的72%,农村营销员人数由试点前的6700人,发展到2006年底的13000人,留存率和人力增加比试点前均翻一番;二是保费大幅度增长。试点一年后全省通过农村营销员实现的保费收入较试点前一年增幅为62.86%;三是推动了保险代理机构在县域保险中发挥积极作用。试点前保险代理机构在农村开展业务艰难。试点后,极大激发了他们开拓农村保险业务的热情,例如,宏大代理公司2006年农村业务代理保费达到897.9万元,比上年增长94%。
农村营销员分类管理试点一年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办法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考试的严密性不够、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不到位等。为建立分类监管的长效机制,吉林保监局开展专题调研,并结合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办事处逐步在全省健全情况下,对办法进行了彻底改革与完善,并于今年3月21日起在全省实施。
第一,统一题库,动态管理。由保监局和公司分别建立基本题库和专业题库,改为由保监局建立统一题库,内容侧重应知应会、简单实用,保监局定期对题库进行更新完善。
第二,职责清晰,高效运行。由公司自行组织考试,改为委托行业协会及其办事处负责考务工作,保监局核准资格。公司负责报名管理,行业协会负责农村保险营销员考试抽题、印卷、阅卷、成绩发布工作,保监局、协会负责巡考。
第三,强化管理,标准统一。农村保险营销员的展业行为管理、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法律责任按照《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制度完善,稳步实施。考试纪律等有关考试的各项要求按全国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考试要求执行,并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省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管理流程》,从报名、考试、巡考、阅卷和证书发放等全方位保证考试顺利高效进行。
新办法基于考试的基本要求划分职责,公司集中精力搞培训,协会承担考务工作,保监局抓考试制度的落实和监管,各司其职,在制度上保证了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加强了农村营销员信息化管理手段,利用营销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农村营销员的展业行为、业内流动等日常行为管理。新办法实施后已有4家公司举行了8次农村保险营销员考试,共1818人参加,通过1531人,通过率为84.21%。公司、协会和营销员普遍认为新办法实施后考试难易适中,收费合理,程序简单,责任清晰,管理和监管到位。
吉林保监局现初步建立了符合吉林省农村实际、适合农村营销员经济和文化水平、有利于规范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