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栋)昨日,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今后,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时,又多了一条更便利更具专业化的纠纷化解渠道。
近年来,随着我市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合同纠纷逐步增多,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时,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时,大多数都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这样不仅费用较高而且耗时较长。因此,有一些纠纷,投保人采取向保险监管部门,或向消保委、媒体投诉,甚至通过向党政机关投诉的方式,希望通过行政干预方式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保险的正确认识,直接影响了保险行业的诚信形象。
作为我市保险行业内调解保险合同纠纷的一个新创举,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尽快以更方便快捷的方式解决保险合同纠纷,降低投保人的维权成本。今后,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保险纠纷调解由投诉人自主决定,调解协议由当事双方根据调解过程中形成的共同意愿,由双方自愿签署,不强制任何一方形成调解协议。而纠纷当事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处于平等地位,调解过程是完全听取双方的意见,充分进行协商。
据了解,调解委员会除聘请业内调解员外,还聘请法律资深人士、学术界人士担任委员,并制定了严密的调解程序。任何签署调解协议书的投诉人有拒绝和反悔权利,依然可以选择其他司法程序。同时,调解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不向投诉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