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投资范围则从固定收益类拓宽到股票、股权等权益类产品。
投资渠道拓宽
近年来,保险总资产快速增长。按最新数据,截至6月底,保险业总资产已经达到2€5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4264€1亿元,增长20€2%。如何让保险资产得到更好的投资匹配,以保证保险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降低行业发展风险?这是中国保监会近年来一直在开展的一项工作。7月25日出台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意味着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部分保险机构运用保险外汇资金尝试境外投资,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较好收益。2006年6月,中国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积极修订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今年又不失时机地推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境外投资资格也从先前的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少数几家保险机构扩展到全行业,形成全面启动的态势。
从保险机构这几年持有的外汇情况看,国内保险公司通过境外上市、吸引外资参股以及外汇资金注资,外币资产一直呈上升趋势。人民币升值使保险机构手中的外币资产面临“缩水”的风险。《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显然降低了这种风险,按《暂行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可运用总资产的15%进行境外投资,以保险业现有的2€53万亿元总资产计算,可以有3795亿元保险资金投资海外。《暂行办法》还在投资渠道上进一步放宽,允许保险公司运用衍生工具来对冲风险。
“《暂行办法》对整个保险行业的资金运用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中国人寿首席投资官刘乐飞如是评介。他说,首先《暂行办法》出台后,保险外汇资金可以在不同市场、货币和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全球配置,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二是多样化的投资选择也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投资品种,特别是长期固定收益品种丰富的优势,弥补国内长期债券供给短缺的不足,从而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三是币种的分散化和金融衍生工具的适量运用也有利于保险外汇资金降低汇兑损失,对冲汇率风险;投资资产的多元化使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需要开发不同的保险产品,大大拓展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的空间。
加强风险防范
对于保险机构的境外投资,《暂行办法》无疑在更高的程度上打开了大门。而与放开相并举的则是风险防范的加强,这是《暂行办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其按照“积极、审慎”的原则,将鼓励保险资金走出去与加强风险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了。
《暂行办法》要求保险机构境外投资实施委托运作。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考虑到国内保险机构境外投资经验不足,风险控制能力不强的实际情况,支持保险公司通过委托管理,将保险资金交给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运作,借助专业机构的能力,实现防范风险、提高收益的目标。这实际是吸收和借鉴了国际经验中关于风险管理、托管管理、账户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将使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更加透明、规范和国际化。
加强风险控制的特色,还可以从《暂行办法》对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管理能力要求上看到。其明确规定:对委托人注重匹配管理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投资绩效考核能力;对受托人注重风险管理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尤其是具有一定专长和运作经验;要求托管人建立资产隔离机制、具有一定托管经验和全球托管网络资源。
此次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比例和投资品种的放宽,看似放松了管制,实则是对保险机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暂行办法》将衍生产品作为风险管理手段,允许保险机构用于套期保值,但禁止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
在监管上,中国保监会采取了与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协同监管的方式,根据各自职责,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进行监管,防范运作风险。保监会还将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的合作,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保险机构积极筹备
在《暂行办法》正式颁布之后,许多保险机构开始进行境外投资的相关准备,在这方面,中国人寿已经领先一步。由于其拥有超过保险行业一半的外汇资产,应该说《暂行办法》给保险业带来的积极效应将从中国人寿身上体现出来。
《暂行办法》出台前,中国人寿就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自有外汇资金的境外投资运作,取得了良好的收益。此次《暂行办法》给了中国人寿更大的投资平台和更大的投资自主权。刘乐飞说,《暂行办法》涵盖了成熟市场、主要币种和主要投资品种,不仅可以投资债券、股票和基金,还可以投资股权和股权型产品。这将有利于中国人寿提高投资收益。
据刘乐飞介绍,为了更好地进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中国人寿专门成立了境外投资管理部门,引入相关专业人才,组建了专业化的国际投资管理团队。中国人寿还在香港与美国最大的上市资产管理公司———富兰克林坦伯顿共同成立了合资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合资资产管理公司已开始正式运营。刘乐飞透露,除了香港的合资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寿正在与众多的境外投资机构进行沟通,以选择更多合适的受托人,投资市场将在全球范围内选择。境外投资托管银行也已选定,并在进行各项相关准备工作。
在具体投资上,刘乐飞表示,中国人寿更重视长期价值投资,关注所有可能带来长期投资收益的投资项目。据了解,中国人寿目前可运用保险资金为8000多亿元人民币,如果按《暂行办法》“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计算,大约有1200多亿元人民币可投资境外。但其目前只有自有外汇资金30多亿美元。
刘乐飞表示,中国人寿不会采用大量购汇的方式进行境外投资,未来条件成熟时,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逐步增加境外投资规模。刘乐飞还特别强调,由于境外投资的放宽,将有利于中国人寿丰富产品线,诸如外汇保单业务等,为产品创新提供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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