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种粮养猪将上保险,灾害损失将获赔偿。昨天,市政府召开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全面启动南京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市长蒋宏坤要求,通过建立农业抗风险新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利益,为加快郊县经济发展,促进全市总体达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市政府日前下发的《南京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我市将采取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办共保的形式开展农业保险。初期选择水稻为试点品种,最低承保面积达全市水稻种植面积的80%,从一般农户、种植大户到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规模农场、农业企业等均可参加保险。每亩水稻保费15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贴80%,参保农户只需承担3元,遇有暴雨、洪水、旱灾等灾害损失,每亩最高可获赔500元。
针对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抗风险能力较为薄弱,农民容易因灾返贫、致贫还比较突出等现状,蒋宏坤指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农村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的重要意义,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出实效。
蒋宏坤要求,农业保险工作要做到广泛覆盖、保障适度,实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试点险种要基本涵盖全市种植业主要品种和多种经营项目,保险责任要基本涵盖我市发生较为频繁和易造成较大损失的灾害风险,参保对象要基本涵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产品加工各类主体,使保障水平不低于农业项目的成本,增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能力。要坚持政府政策支持,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探索政府救助和保险保障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挥商业保险优势,充分尊重农户意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户统一参保、集中参保,增强农业保险试点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蒋宏坤强调,推进农业保险试点,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大局。各郊县和相关部门要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工作网络,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试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副市长陈维健对开展全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快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网络,突出抓好规范管理,扎实做好农业保险试点的各项工作。市相关部门、各郊县及涉农街镇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