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精神,保证全省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平稳施行,近日,福建保监局召开了省级产险公司负责人参加的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会议,对保险机构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从执行国家政策的高度来认识代收代缴车船税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文的要求,做好车船税的宣传工作;三是要加强培训。保险机构人员应积极参加地税部门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四是要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严格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履行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责任;五是要建立信息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与地税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反馈信息制定,关注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