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出了《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表示,今年以来,我国人身保险市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增长较快,对人身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投资连结保险销售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对产品解释不清、隐瞒费用扣除和夸大合同收益等。为此保监会强调要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防范化解误导风险。《通知》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充分认识销售误导的危害性,加强队伍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切实做好对销售误导的各项防范和治理工作。
在加强销售队伍管理,提升销售队伍整体素质上,《通知》规定,自10月1日起,各人身保险公司授权销售人员销售投资连结保险前,应自行组织对销售人员的产品和法律知识等进行书面考试,没有通过考试的,不得授权其销售投资连结保险。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客观、真实和完整性。即要向客户正确说明投资连结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部分领取手续费、退保费用。要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得到投保人的签字确认。
此外要完善电话回访制度,加大对销售行为事后监督。回访内容至少应当包括:确认投保人是否已经收到保险合同,并告知投保人犹豫期权利;了解销售人员是否向投保人出示了产品条款和产品说明书;确认投保单等重要文件是否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亲笔签名,并告知代签名可能对合同效力、保险理赔带来重大影响;确认客户了解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部分领取手续费、退保费用等各项费用扣除情况;提醒投保人投资有风险,实际投资可能赢利或亏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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