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厅函〔2007〕344号
各保监局,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保险业发展情况,部署2008年保险工作,保监会决定在北京召开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1月25日至26日,会期两天。
二、会议地点
北京京西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号)。
三、参会人员
(一)保监会领导和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各保监局主要负责人;
(三)保监会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
(四)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副局级以上监事;
(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会长、秘书长;
(六)保监会直管七家总公司的班子成员及其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七)其他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
(八)外资保险公司总经理或中国区负责人;
(九)保险中介公司代表;
(十)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
(十一)专家学者代表;
(十二)新闻媒体。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在京西宾馆统一安排代表的住宿,其中公司代表的费用由公司自理。
(二)请参会人员于1月24日下午16:00-20:00,持此通知或此通知传真件、复印件进京西宾馆西门,到东楼大堂报到。
(三)请各单位于1月8日前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性别、民族、国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保监会办公厅,其中集团公司统一报名。
联 系 人:蒋巍、毛文博
联系电话:(010)66286167 66286095
传真:(010)66288112
(四)请各保监局1月20日前将参会领导的航班号、车次等报办公厅行政处。保监会接站点安排在首都机场9号出站口。
联 系 人:陈教侠、张炯昊
联系电话:(010)66286328 66286329
传真:(010)66288123
附件: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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