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火灾受害人赔偿多由政府买单的局面即将得到改变,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政府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会议上获悉,成都市政府将强力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以实现通过市场机制转移火灾风险、解决责任赔偿的目标。目前,《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实施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中。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建生称,由政府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全国尚属第一次。
据介绍,近年来火灾发生后,受害人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政府因此不得不承担起伤亡人员的灾后救助和经济赔偿。目前政府大力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就是要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据了解,2007年10月,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在本市几家大型商业广场展开,开创了我国保险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这一全新业务。
何建生称,2008年成都市政府将会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歌舞厅、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涉及危险物品的场所将被列为首批重点施行单位。目前,消防部门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制订成都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实施细则》,以明确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统一保险方案(保险对象、保险责任、保险费率、收费方式、理赔服务等),统一保险条款等。